青岛改革垃圾处理费支付模式 谁产生谁付费
城市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面临的最棘手问题之一,减少和避免垃圾产生,已经成为垃圾管理的第一要务,其中推进实施垃圾分类管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长期不断健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的硬件设施,我市已确定了符合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步骤等,基本建立起了垃圾综合处置体系。 现状生活垃圾处理园区建设国内领先 根据青岛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要求,我市于2013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根据工作目标,到2015年,市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包括餐饮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前已达86%);居民小区(市南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014年、2015年市南区不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累计投入2亿多元,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立和完善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系统,建立大件(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体系。目前,由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大件(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三大分流处置”体系已基本建立。 我市投资近12亿元,建设了集“填埋、焚烧、堆肥、填埋气体收集、污水集中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大型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近415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规划到2020年,市区将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导、生化处理为补充、卫生填埋为基本保障”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问题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 从近5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变化趋势来看,并没有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垃圾源头产生量未能有效控制。对于促进垃圾减量,因我市尚未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以垃圾收费的方式进行经济调控,但由于垃圾收费采取定额的制度,即:每户每月缴纳6元(实行物业管理的为5元)作为垃圾处理费用,明显存在垃圾扔多、扔少都一样的不合理因素,根本无法从经济利益方面,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进行垃圾减量的积极性。 二是垃圾源头分流对减量贡献小。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垃圾产生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尽管市南区垃圾分类采取源头分流的方式,对部分生活垃圾进行了回收再利用,但由于价值高的可回收物大部分已由居民主动交给可再生资源系统进行回收,剩余部分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已经很低,只能直接进入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分类处理,导致减量效果不明显。 居民参与意识待提高 2013年,中日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组对市南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部分小区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8%的居民表示愿意参加垃圾分类,但是只有57%的居民表示自己一直在对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另外,居民对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仍不太了解,即使调查结果最好的小区,也有14%的居民在进行垃圾分类时出现了错误。由此可见,居民对于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仍然不充分,对于在自己家中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不够高。 垃圾分类组织体系不完善 垃圾分类的运行和管理主要由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运行模式相对单一。垃圾分类涉及环卫、商务、环保、发改等多个部门,如果不能形成巨大的社会合力,而仅仅依靠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一家力量,唱独角戏、“单打独斗”,无论从推动力度上,还是从成效质量上,都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时,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综合投入的工作,前端、终端分类处理设施需要建设和完善。要保证持续不断地向更高水平开展,必须有资金作为保障。经初步测算,在全市(六区)全面开展居民家庭“干湿垃圾分类”,每年需经费约4亿多元。如果单纯依靠政府投入,财政压力过大。 此外,垃圾分类前端投放的废弃物需要由后端处理设施分门别类地进行处置,而后端处理设施需要提前规划和建设,否则将造成前端投放分类、后端混合处理的“前分后混”现象,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打击最大。目前,青岛市虽然已经建成了多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但仍需建设部分特种垃圾处理设施。比如,低价值再生资源(如玻璃、针织物等)的可回收体系尚未建立,灯管等有毒、有害垃圾缺乏特定的收集、处置设施,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设施也不完备。 打算改革垃圾处理费支付模式 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巩固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和监管体系建设成果,逐步提高全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率;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促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向线上延伸,结合“市民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推动垃圾分类互动体验在线下拓展;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探索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等项目,加强垃圾收运网络与废品回收网络“两网协同”建设,促进源头分流体系进一步完善。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园区进行系统规划,采取PPP等投融资模式,完善路网、管网、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完成焚烧发电二期、卫生填埋二期、污水处理二期等后续项目建设,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国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产业示范园区。同时,针对特种垃圾,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相关处理设施的建设。 改革垃圾处理费由市级财政统一支付的模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政府统一定价,各区市直接与垃圾接纳处置单位结算。建立环境补偿机制,环境补偿资金用于当地街道社区经济补助、垃圾处理园区及周边环境建设等,形成环境补偿长效机制。 建议启动垃圾分类地方立法 《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情况的报告》中提到,为完善垃圾分类的体系建设,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各城市也从各种渠道筹集垃圾分类需要的资金,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费投入。我市自2013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之后,并没有继续进行专项经费的安排,由于市级层面推动工作缺少资金支持,集中的宣传、第三方专业评估等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设置一定的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全市开展相关的宣传、考核评估等工作进行。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多部门联合持续推进。应坚持“大类粗分、源头分流”的方法。《报告》建议完善顶层设计,为开展工作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在现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抓紧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同时,开展垃圾分类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从分类模式、设施配备、小区达标验收等方面确定相关的操作依据。